哇~听起来很有道理。而且,诸如“小禁区内的守门员绝对受到保护”之类的说法,此前也确实屡屡出现。甚至有些专业人士也喜欢用这个论调,以至于保护大叔自己都认为“小禁区内的门将绝对受到保护”。然而,如果你不检查,你就不会知道。如果你检查一下,你会感到震惊。这种观点类似于无论是人还是人从天而降的曼德拉效应。国际足联的规则不仅没有包含所谓的“小禁区”“守门员绝对受到保护”,也没有“小禁区”或“与守门员碰撞”等描述。是的,完成了!完全的!没有!有!我们常说的“小罚球区”和“大罚球区”对应的是FIFA规则中的“球门区”和“罚球区”。除了守门员在禁区内可以用手触球外,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特权,规则与其他球员一模一样。因此,所谓“与守门员碰撞”,理论上无非是“与对方球员碰撞并犯规”。
英超第四轮,阿森纳2:1富勒姆,加布里埃尔在混乱的角球中破门。裁判回过头检查,确认他没有与守门员发生碰撞。球该怎么交给张龙呢?
那么为什么守门员犯规的次数比其他球员多呢?由于守门员在禁区内可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球,因此守门员比其他球员更容易控制球。一旦守门员控球,对手很容易抢到球而被判犯规。更重要的是,规则还专门规定,当守门员用手控球时,不允许对方与他争夺球权。另外,这类犯规基本都发生在禁区内,更容易产生“明显得分机会”,裁判也会特别关注。因此,所谓“冲撞守门员”比“冲撞其他球员”要多。现象有很多,久而久之,人们误认为存在“冲撞门将”的特殊规则。
英超第16轮,热刺4:3击败利兹联。凯恩的进球也被认为有效。当然,这个进球事后也引起了争议。
现在,让我们回顾一下巴顿的球。 “碰撞对方球员”是否犯规?要解决这个问题,首先要判断颜骏凌是否完成了对球的控制。对于这一点,不同的裁判给出了不同的理解。有裁判认为颜骏凌第一次触球即可视为完成控球,但也有裁判认为颜骏凌触球后恢复过程中掉球,不能视为完成控球。球。控球。
当然,即使确定颜骏凌已经完成了对球的控制,但通过慢镜头可以清楚地看到,巴顿在带球跑动的同时就已经起跳了,而且是纵跳。反而是颜骏凌向巴顿“跳”了过去。因此,很难断定颜骏凌控球后巴顿抢到了球。至于“碰撞”,双方确实有身体接触,但既然是颜骏凌向巴顿方向跳起,那么由此造成的“碰撞”应该判给谁犯规呢?其实这个进球是否该判,颜骏凌自己最清楚,因为他在2019年亚冠对阵浦和红钻的比赛中就遇到过类似的情况。结果,当值主裁坚决判定进球有效。 ↓↓
说到这里,浦和的牧野智明还是朝着颜骏凌的方向“跳”了过去。
赛后,国内大部分媒体也将进球归咎于颜骏凌的失误!看来燕国门确实需要反思一下自己的投球技术了。毕竟他永远不会在亚冠联赛或者国家队遇到张龙。
事实上,经过长时间的讨论,这个球客观上属于“裁判自由裁量权”的范围,也就是俗称的“可判可不判”,尤其是在中超,其他裁判也有类似的情况。进攻方被判犯规。昨天的进球之所以让外界如此“难以平静”,在于张龙整场比赛严重的“双重标准”。如果不是过去几次争议判罚的积累,如果不是他一次又一次进攻海港和球员犯规降级,或许这球不会引起这么大的争议。尤其是第80分钟,奥斯卡连续犯规,对梅里达和巴顿具有明显的报复性。张龙甚至没有出示黄牌,引起了现场津门虎教练组和球迷的强烈不满。五分钟后,进球被判无效。谁能接受呢? !
说起张龙,天津球迷一定会对他印象深刻。毕竟“醉吹”事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尽管事后,中国足协力挺张龙,坚决否认醉酒。辽博采访中超也受到了处罚,但张龙此后的表现并不值得足协的支持。米浩伦莫名其妙被罚下,被拉米雷斯追赶,已经进球的沉鑫被召回。罚点球,无视张烈带球打人的动作,同一个动作给大连人和北京国安判的完全不同的判罚……几乎每个赛季,这位裁判张龙都会引发巨大的争议,但他就是这样这位45岁的国家级裁判依然是足协仲裁委员会眼中的宠儿。他每个赛季都会安排大量的执法比赛。真不知道这是谁的悲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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